时间:2019-05-13 19:01 浏览数:次 来源:
根据学校教务处〔2019〕10号《关于开展“教学观摩月”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学院进行相关工作安排,具体如下:
一、教师安排
经济系:张文强、姜涛
工管系:王方飞、李沫
信管系:方英、杨艳丽
公共系:雅玲、李洁
会计系:索静、赵媛
二、听课要求
1、学校教学观摩课时间安排在第11教学周至第13教学周(具体时间、地点详见附件1)。
2、教师听取观摩课应不少于2学时,观摩的教师需认真填写《tyc8722太阳集团城教学观摩记录表》(附件2),并在观摩结束后请授课教师确认签字,记录表由经管教研中心存档。
3、学院将在观摩课结束后安排观摩研讨会(具体时间等通知),分享学习优秀教师的教学经验,要求听课老师会上依次发言讨论。
三、研讨会小组
教学院长:乔洪滨
学院督导组:王秀丽、赵红梅、秦占军
各系主任、教研中心老师、观摩课听课教师
经管学院教研中心
2019年5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