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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研究生开题环节的通知

时间:2018-10-31 09:18   浏览数:次   来源:  

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,也是监督和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。为了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监控,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,按照《tyc8722太阳集团城关于研究生开题报告的规定》及学校通知要求,2017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2018年12月15日前完成开题报告,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开题条件

1.申请开题的研究生应修完个人培养计划的全部课程,并取得相应学分(未完成者开题无效);

2.研究生须认真撰写开题报告,并经指导教师同意。

二、开题报告的撰写

严格按照“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”模板要求填写。

、开题的组织与管理

1.评审小组

研究生开题以学科专业为单位由学位点负责人统一安排。开题报告评审小组由3-5位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或者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校内外专家组成。组长由本学科学术带头人或校外专家担任,导师可任小组成员。

2.开题报告工作程序

(1)开题报告工作以开题答辩的形式进行。

(2)开题报告评审小组按照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》的规定要求进行评议,提出具体的评价和建议,填写评审小组意见,给出“通过”、“修改后通过”或“不通过”的结论。结论为“修改后通过”的研究生,需提交修改报告,报告由导师征求评审组专家意见并审核通过后进入论文阶段;结论为“不通过”和“修改后未通过”的研究生需重新开题。

3.开题环节通过后应按计划进行论文工作。原则上不得更改题目,如确有特殊原因需变更选题应由研究生提出申请,经导师、学位点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字同意(加盖公章)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后重新开题。凡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论文选题者,按开题未通过处理。

四、申请开题的研究生注意事项:

(1)开题结束后在2018年12月14日前将最终版开题报告的2份纸质稿交至教研中心(主301室)(最终版开题报告纸质稿中必须有开题答辩记录及秘书签字、导师评语及签字、开题报告答辩会组成人员签字、开题报告评议结论及开题报告答辩组组长签字等内容;如果“开题报告评议结论”为“修改后通过”,则开题报告中还需要有“修改报告”);

(2)开题报告结束后,研究生需将导师最终确认的开题报告电子版上传至“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”,开题报告通过时间以提交电子版时系统生成的时间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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