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18-04-05 18:16 浏览数:次 来源:
tyc8722太阳集团城本、专科“先进班集体、学风标兵班”评选办法
(修订)
为了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,促进学风校风建设,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班级凝聚力,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,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条 评选范围
由校教务处统一编定,学习满一年的本、专科(高职)在校学生班级。
第二条 评选比例
(一)学风标兵班:各学院班级总数的5%以内。
(二)先进班集体:各学院班级总数的15%以内;
第三条 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
(一)注重开展思想政治教育,经常组织政治理论、时事政策学习和讨论活动,班级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普遍关心国家大事,积极要求进步。
(二)具有文明健康的班风,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。参评学年班级内无一人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。
(三)班级干部团结协作、认真负责、以身作则,能够发挥表率作用,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。
(四)班集体凝聚力强,同学间团结互助。积极参与学校、学院组织的活动,经常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集体活动,参与人数多,且成绩突出。
(五)班级学风优良,纪律严明。全班学生学习勤奋,成绩良好,参评学年学习成绩不及格率低于学院同年级平均不及格率。
(六)班级成员在宿舍内务卫生、宿舍文化等方面表现良好,班级学生所住主体宿舍至少达到“一星级”宿舍标准。
(七)全班同学自觉坚持体育锻炼,95%以上的同学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达到合格以上。
第四条 学风标兵班评选条件
班级达到先进班集体条件,同时符合以下要求,可申报学风标兵班。
(一)班级认真贯彻落实《tyc8722太阳集团城学风建设实施方案》和学院的学风建设措施,效果良好。
(二)党员(含预备党员)、班级干部在学风建设方面的模范作用发挥好。班内党员(含预备党员)、班级干部带头刻苦学习,遵守学习纪律,参评学年内补考或重修课程每人不得超过1门次。
(三)班风学风好。班级学风严谨,学生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认真,学习纪律性强,学习气氛浓厚,学习成绩良好,参评学年班级学习成绩居于本年级、本专业班级的前列;与同层次班级相比,外语四、六级和计算机等级累计通过率高,补考或重修率低。
(四)模范遵守《tyc8722太阳集团城学生住宿管理实施细则》,班级的“三星级”及以上宿舍数达到班级学生所住主体宿舍的1/3以上。
第五条 评选程序
(一)班级根据评选条件要求自行申报,填写《tyc8722太阳集团城先进班集体申请审批表》或《tyc8722太阳集团城学风标兵班申请审批表》,班主任签署意见,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初审,综合比较择优确定后,提交所在学院。
(二)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,统一报送校学生工作处。
(三)校学生工作处审核后,提交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表彰名单,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,予以表彰奖励。
第六条 表彰时间
优秀班集体、学风标兵班评选表彰工作每年进行一次。
第七条 本办法由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。
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原办法同时废止。